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2023年6月11日,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快新型储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文件的几大要点:
一、新型储能发展目标
提出到2025年,全省新型储能规模要达到500万千瓦以上,力争达到600万千瓦。
二、强制配置储能
2021年及以后我省年度风光开发方案中的新能源项目,要严格按照开发方案中承诺的储能配比配置储能设施,储能设施投运时间应不晚于新能源项目投运时间;如未投运,电网不得调度和收购其电力电量。鼓励已并网的存量新能源项目按照不低于装机功率的 10%、时长不少于 2 小时的要求配置新型储能设施,项目企业后续开发新能源项目时,其存量项目配置的储能容量可与新建项目配套的储能容量叠加参与竞争排名。
三、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
对于新能源项目配建非独立储能和用户侧的非独立储能规模在 1000 千瓦时以上的储能项目,投入使用并通过核查验收后,省财政在下一年度给予一次性奖励,2023年、2024 年、2025 年奖励标准分别为140 元/千瓦时、120元/千瓦时、100 元/千瓦时。
四、加大金融支持力度
在绿色金融政策、项目对接库、利率等方面给予优惠和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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